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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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法治报》2026年7月9日08版报道固原原州检察工作。
7月7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打开大数据监督模型,一条新的救助线索正在审核中。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主动排查+大数据筛查”双轨并行,让更多因案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被发现、被关注。
自案件进入办案系统后,该院检察官转变救助理念,由“被动等待申请”调整为“主动寻找对象”。刑事检察部门和未检部门检察官第一时间主动排查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人身伤害类案件,将被害人是否因案面临急迫困难作为必要审查内容,尤其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困难妇女及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列为重点案件予以关注。控申部门积极与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共享数据,通过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进行智能筛查。2024年以来,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涉案困难妇女救助线索14条,未检部门移送被伤害未成年人、因案陷入困境儿童、残疾未成年人线索共30条,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共筛查救助线索40条,成案率100%。
救助不止于发放救助金。原州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教育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教育救助、社会救助等多种方式有效结合。2024年以来,委托社工组织对被救助困境儿童进行心理疏导20余次,协助教育部门对未成年人复学、转学2人,联系民政部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享受困境儿童补贴问题5人。与妇联建立协作机制,对因案生活陷入困难的妇女提供就业帮扶指导20人次,利用“原州织女”使5名困难妇女成功就业。针对部分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妇女维权、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普法宣讲30余次。
在司法救助金发放和管理上,针对部分案件中的无有效监护人的困境儿童、事实孤儿,该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与村委会、被救助人签订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协议,按月定期定额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由被救助人所在村委会对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于被救助人必需的日常生活支出。截至目前,已对3名被救助未成年人委托村委会代管发放。
为避免“给钱了事”,原州区检察院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救助金的发放和落实、被救助人的学习生活状况进行定期回访,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截至目前,已对45名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联合妇联对9名妇女儿童进行慰问,并赠送米面油等生活物品。
据了解,2024年以来,该院共救助困难妇女12人,发放救助金16.1万元;救助困境儿童34人,发放救助金32万元。